福伶,女,××年×月×

于蓟原市,汉族,文化程度
,蓟原市
土规划
土
审批
长,住蓟原市迎宾路OHU
楼603
。因涉嫌受贿于××年3月8
被羁押,同年×月×
被逮捕。现被羁押于蓟原市
看守所。
辩护
蓟
,蓟原市北方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蓟原市检察院以蓟检起
诉[××]226号起诉书
控被告
李福伶犯受贿罪,于本年8月1
向本院提起
诉。本院依
组成
议庭,
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蓟原市
检察院
派检察员刘敏、
理检察员张敏
庭
诉,被告
李福伶及辩护
蓟
到庭参加诉讼。现已审理终结。
蓟原市
检察院
控:1997年到2004年,被告
李福伶在担任市
土规划
土
审批
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借为
产商审批土
之机,先后收受晓晨
产
司经理杨某、
湾
方
司张某等
的感谢礼金,
计1000万
。
诉机关提举了有关的书
、

言及被告
供述等
据,认为被告李福伶的行为触犯了《
华

和
刑
》
百

条的规定,构成受贿罪。应根据《
华

和
刑
》有关规定
罚。提请本院依
判
。
被告
李福伶对
控的金额没有异议。辩解其能

待问题,请求轻判。
蓟原市
级

院认为:被告
李福伶收受工作对象1000万
现金,其行为属“
家工作
员利用职务
的便利,非
收受他
财物为他
谋取利益”已构成受贿罪;
诉机关
控成立。辩护
认为被告
前80万
属于个从零星存款,不以受贿论
,之辩护理由可以采纳,但期辩护晓晨
司送给被告500万
属于投资,因缺乏
据,本
庭为不予。鉴于李福伶能够

待问题,且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之前,全部如实
了
述犯罪事实,根据



院有关规定,可比照自
,被告还
清了全部所收款物,有真诚悔罪表现,可依
从轻、减轻
罚。
定案结论蓟原市
级

院根据全

常委会《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
















辩护


蓟原市检察院以蓟检起

















蓟原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被告





蓟原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定案结论蓟原市






